当前位置: 首页搜题正文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,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,经本单位( )批准,可以复制。对外提供原始凭证复制件,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,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。 A . 会计档案保管人员B . 单位负责人C . 总会计师D . 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 隐藏内容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普通5T币会员免费 购买本内容 会员免费查看 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本站原创发布。任何个人或组织,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,禁止复制、盗用、采集、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、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 咸鱼宝会员 收藏 海报 链接